bet娱乐场886365.com12月31日讯 (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罗双江)日前,南京鼓楼法院对“6·30”彭某等43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自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间,该犯罪集团组织卖淫获得的“营业额”高达1800余万元,犯罪延伸至全国58个城市。被告人彭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并处罚金;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一年左右不等,并处罚金,部分适用缓刑。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彭某、李某合谋利用互联网组织他人卖淫嫖娼从中牟利,在四川省成都市租赁房屋作为固定的工作和住宿地点,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通过微信招募、管理卖淫女,招揽嫖客,通过互联网平台传递信息以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先后招募数十人参与该组织从事协助组织卖淫活动。
该集团制定了日常作息制度、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强化集团的管理,还按照内部分工不同,确定手下人员的收益提成份额,逐渐形成了以彭某、李某为首的组织卖淫犯罪集团。
彭某、李某等建起组织卖淫集团后,利用互联网的无限延伸、拓展功能,把犯罪业务越做越大,并逐渐延伸至全国58个大、中城市,严重污染网络和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
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账本统计,该犯罪集团自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营业额”达1800余万元。2016年1月16日,南京鼓楼公安分局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上彭某的网名涉嫌通过网络组织“外围女”在南京、北京、广州、上海等全国58个城市进行卖淫活动,后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同年7月21日,江苏、四川两地警方采取统一抓捕行动,同日,被告人彭某等集团骨干成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余犯罪同伙随后陆续被抓捕归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缴35万余元赃款,审理期间退出非法所得49万元。2017年12月22日,鼓楼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首要分子彭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其他骨干成员李某1、成员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六至一年左右不等,并处罚金,其中3名被告人因怀孕、生产等原因,被判适用缓刑。
法院还认定,被告人彭某、李某与他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犯罪并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对犯罪集团这个概念,许多人并不太了解。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法官介绍,利用网络招嫖犯罪并不是新鲜事,只是近年来随着微信等社交媒体被人们普遍运用,这一犯罪现象才愈演愈烈,以致出现彭某等人组建犯罪集团,利用网络化管理形成较为专业化的分工和流水作业,实施集团化运作,其团伙成员之多、组织架构之牢固、管理之严格、犯罪辐射面之广、对社会的危害之大等,都令人震惊。法院认定彭某等人的犯罪方式和行为为集团犯罪,完全有法可依。(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